【拟批准公示】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7-07 10:5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苏州路北侧600m至北侧818m,西至滨港大道东至浒通河

建设单位: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及大气专项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苏州路北侧600m至北侧818m,西至滨港大道东至浒通河,用地面积24746㎡,岸线长度约234m,总投资额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设备主要为固定式起重机、皮带机、机制砂、搅拌设备、砂石分离机、冷料筛分机、干燥滚筒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东、西侧)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码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初期雨水、各类冲洗水沉淀池收集后全部回用,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区域收集桶收集后管道输送至厂区化粪池处理,接管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船舶油污水码头区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3、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及大气专项》要求落实各项有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3-6~3-10。排气筒按规范进行设置。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其他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及大气专项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公示时间:2022年07月07日-2022年0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1288119

电子邮件:27303468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