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告】关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31日我委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嘉陵江路1588号海门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206室,联系电话:0513-82215219)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时间)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地址:如皋市惠政路666号,立案庭联系电话:0513-87692282,行政庭联系电话:0513-87283132)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3-81261301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江苏安拓普聚合物有限公司 |
年产50000吨低碳、可持续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新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5】12号 |
2025.4.16 |
2 |
南通库栢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年产150万只球类新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5】13号 |
2025.5.6 |
3 |
南通亿可思塑业有限公司 |
年产300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新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5】14号 |
2025.5.9 |
4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年产1000吨喷雾剂、2200吨搽剂、2000吨开塞露、300吨滴眼液、600吨混悬液新建项目 |
海开审环【2025】15号 |
2025.6.11 |
5 |
南通市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回收9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
海开审环【2025】16号 |
2025.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