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东路1899号
建设单位: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投资在海门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东路1899号民生河左岸建设了1座码头,占用岸线100米,设有2个200t级的泊位,用于热电厂所需煤炭的装卸作业,码头年转运量23.7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就近排河;生活污水量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海门市东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设备、码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装卸和道路的洒水防尘。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规范要求,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确保项目所在厂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均安全处置,实现零排放。各类固废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1288119
电子邮件:27303468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