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门市和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开发区珠江路86号
建设单位:海门市和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海门市和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开发区珠江路86号,总投资额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占地12687m2占用河道岸线116米,采用吊机、装载机等设备,建设码头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废水不外排,洗沙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码头停留船舶尾气、砂石装卸扬尘、汽车、设备尾气、道路扬尘。码头装卸废气通过降低砂石等物料的装卸高度、吊机卸料区设置雾炮式喷淋设备、码头区域水泥进行硬化面、码头安装防风抑尘网降尘,黄砂均储存于密闭厂房内,不露天堆放、合理调整作业计划、大风等不利气候条件下停止进行卸船和装车作业等方式进行控制;船舶废气通过优先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作为燃料。同时采用机内回用气措施,将排放的气体一部分重新进入排气管再燃烧,船舶靠岸装卸物料时使用岸电等方式进行控制。
3、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船舶的交通噪声以及吊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船舶严禁鸣号,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源。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分为船舶固废(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残油))和陆域固废(沉淀砂石、码头生活垃圾、疏浚淤泥)两部分。本项目靠港船舶产生的油污水由码头进行收集储存,交由海事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沉淀砂石收集委托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处理、码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疏浚淤泥用于砖瓦厂制砖使用。最终实现固废“零”排放。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6、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完善本项目排水管网的设计与建设。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确保本项目雨水、污水达标排放。
7、应从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重视生产中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厂界各类气污染物浓度达标。严格按《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南通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改实施方案》,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港口装卸扬尘控制,以及港口转运和道路扬尘控制,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8、按照环保、海事、防疫等部门的要求,严格监视船舶的污水、固废的处理处置,不得在码头附近水域排放。
9、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废物。关注危废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控制。
10、本项目营运期中存在到港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风险,应高度重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事故风险防范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11、严格按审批货种组织生产。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1288119
电子邮件:27303468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