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盛利行旧机动车拆解服务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7-21 17:34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南通盛利行旧机动车拆解服务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

建设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366号

建设单位:南通盛利行旧机动车拆解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南通盛利行旧机动车拆解服务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3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366号,租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388号南通鎏庄通讯器材有限公司部分厂房,总投资额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10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地面清洗、报废机动车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地面清洗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接管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初期雨水暂存于初期雨水池,经“加药-絮凝-气浮-刮渣”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报废机动车废水排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经“调节池-加药-气浮-刮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期雨水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接入市政雨水管道,排入就近河流浒通河。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抽取和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烟尘、精拆区有机废气、压块打包粉尘、爆破粉尘、制冷剂抽取和回收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废油液抽取和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制冷剂抽取和回收产生的废气通过在油液抽取及制冷剂回收区域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油液抽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制冷剂抽取和回收产生的氟化物,经收集的废气集中进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由15m高Q1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烟尘、压块打包粉尘通过在等离子切割区及压块打包区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脉冲滤筒净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 Q2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精拆区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直接在拆解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安全气囊爆破粉尘在引爆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盖处理进行控制,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3、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生产管理、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降噪。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燃油、锂电池、其他不可回收物、废尿素溶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纺织物、零部件(可回用)、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危险废物为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发动机润滑油、废刹车油(制动液)、废变速箱油、废助力转向油、废油液滤清器、废空调制冷剂、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其它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及废油泥、废防冻冷却液、废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其中燃油、锂电池、废尿素溶液、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纺织物、零部件(可回用)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废钢铁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物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交由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发动机润滑油(机油)、废刹车油(制动液)、废变速箱油、废助力转向油、废油液滤清器、废空调制冷剂、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电路板、含汞部件、其他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废油及废油泥、废防冻冷却液、废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最终实现固废“零”排放。

5、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完善本项目排水管网的设计与建设。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确保本项目雨水、污水达标排放。

6、应从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源,重视生产中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厂界各类气污染物浓度达标。

7、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废物。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危废仓库建设和管理,建立台账,及时清运。关注危废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控制。

公示时间:2021年721日-2021年7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1288119

电子邮件:27303468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