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职能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12-18 13: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由南通市海门区委、区政府代为管理,级别为正处级。在辖区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行使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园区建设等经济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建工作。

(三)组织拟订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建设。

(四)组织拟订辖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导向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向国家、省争取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项目资金。

(五)负责辖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投资环境说明和项目谈判等活动,以及招商网络建设。

(六)负责辖区企业的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投资环境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开发、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行政许可权的承接、行使等审批服务。

(九)负责辖区项目建设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等工作。

(十)负责制定实施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统一管理区域财政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开发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