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24/2019-0014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19-08-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8-28 10: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开管﹝2019﹞95号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场)、各派出所:

根据海门市两办下发的《关于2019年持续推进“四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海办〔2019〕18号),

为全力做好国庆70周年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自今年8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准确把握社会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奋力争先创优。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深化平安海门建设的高度,全面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解决问题是最好的预防”理念,通过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竭力化解一批矛盾、解决一批问题、攻克一批难点、消除一批隐患,坚决防止各类不稳定因素反弹回潮,努力压降我区赴京去省越访数量,进一步提升我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及非访事件。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稳固安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三、组织体系

成立园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宋涯担任组长,农社局局长王思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社局。建立园区机关工作人员挂钩联系村居工作机制。挂钩联系人主要职责为:1、组织、指导、督促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深入村居一线参与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每周不少于3次,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2、对各村居每周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经挂钩联系人员把关后上报园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对排查出风险等级为低级和中级矛盾纠纷组织制定方案及参与化解。

四、活动安排

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从2019年8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矛盾排查。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以网格化为抓手,整合小区楼长、村民组长等各方力量,在排查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对本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重点。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坚决执行排查“零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重大矛盾纠纷实时报告,及时稳控,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和隐患及化解方案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紧盯重点矛盾,高度关注易引发极端事件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等民间纠纷,要深入分析当事人身份背景、个性特点、矛盾焦点等关键要素,坚持系统思维、因情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发现处置在早疏导化解在小。紧盯重点群体,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要加强心理疏导,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对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的重点对象,要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的要求,压实责任,落实管控措施,会同公安、信访及各职能部门严密关注,及时妥善处理。紧盯重点部位,着力加强对拆迁安置小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公安、文教卫生等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完善幼儿园学校、金融机构、商业场所、医院与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和矛盾预警机制。

(三)分析研判。8月至9月20日实行“周报告”“零报告”,9月20日至10月15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重大矛盾纠纷实时报告制度。各村居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经村居负责人和挂钩联系人把关确认后报园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周报告”期间每周五报送上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各村居要动态掌握矛盾纠纷情况,定期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提高社会矛盾隐患收集预测、预警处置能力。开发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将视情每周开展矛盾纠纷汇总分析会议和重点问题协调会商会议等活动,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化解方案。

(四)积案化解。各部门、村居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分类、梳理和汇总,认真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妥善化解,确保不发生民转刑事件,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解组织落实化解责任,及时就地调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以及前期排查出的25项重点信访事项(海开管﹝2019﹞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包案责任制切实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要实行一案一策,采取领导交办、挂牌督办、联动联调等多种形式确保有效化解。对于短期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落实教育疏导和稳控措施,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部门、各村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排查化解活动,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本部门、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园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排查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要健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各类风险点、危险源以及矛盾隐患种类、数量和现状。加强对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苗头隐患的排查预警,特别对重大矛盾,及时掌握动向,协调推动各方力量予以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及时、解决稳控得力。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各部门、各村居要严格按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明确工作任务。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开发区将成立“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地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考评,考评结果列入机关部门和村、社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附件2:机关工作人员挂钩村居安排表

附件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

(此页无正文)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