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24/2022-0002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街道办事处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开发区(海门街道)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海门街道)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海门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12 16:5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扬尘扬尘污染工作,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开发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面覆盖、标准管控、条块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完善各行业、各领域扬尘治理规范,全面推行扬尘治理标准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走在全区前列,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海门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聚焦“六类现场”,即建设工地、拆卸现场、闲置地块、道路街巷、渣土运输、“两场一站”(码头堆场、渣土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坚持“五全”要求,全领域贯标、全流程管理、全天候测查、全主体定责、全社会监督;落实“四查”机制,通过区级巡查交办、主体自查自纠、纪检督查问责、社会访查曝光,进一步整合力量,压实责任,确保海门去扬尘整治无死角、无盲区,推动扬尘治理明显改观。

(一)六类现场

六类现场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工地。城区所有房建、轨道、水利、交通、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达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出入工地车辆清洗、施工工地内部道路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以及物料堆放覆盖)要求。

2.拆卸现场。征收拆卸工地,必须做到事前报备,事中规范作业、湿法操作,事后场地覆盖到位,从拆卸全过程控制扬尘污染产生。

3.闲置地块。重点解决已征待建地块、储备地块等闲置地块的裸土未按要求采取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以及在闲置地块上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4.道路街巷。按省定标准加强环卫机械设备配备(任务另行专题部署),明确城区道路保洁时间、人均保洁定额、洒水频次、机扫频次、清洗频次和保洁质量等方面的指标,确保路面无泥沙、无积尘,隔离设施周边及绿化带内无浮土、不起尘,车辆通过不产生扬尘。

5.渣土运输。规范落实渣土车运输单位“七个统一”管理标准,加大对出入工地车辆清洗的监管力度,实现对渣土运输车辆全程、实时、动态监控。

6.“两场一站”。组织对码头堆场、渣土堆场、混凝土搅拌站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放粉尘行为,规范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二)“五全”要求

1.全领域贯标。对六类现场等扬尘污染源,必须分别细化制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明确保洁、密闭、覆盖、围挡、硬化、清扫、洒水、冲洗、绿化等具体要求,实现规范化处置和标准化管理。

2.全流程管理。指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项目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开工坚持“四项具备”(合同、费用、方案、承诺),现场监管坚持“四项检查”(宣传教育、硬件达标、管控规范、责任落实),实现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


3.全天候测查。指针对扬尘污染动态性强的特点,采取错时执法、突击检查、晨查夜查、在线监测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零点行动”“清晨行动”“节假日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构建“全天候、无缝隙”监管体系。

4.全主体定责。指对城区所有道路及在建工地建立台账,完善工作信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业主单位直接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5﹒全社会监督。指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跟踪曝光反面典型,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三)“四查”机制

1.区级巡查交办。一方面,开展综合督查考评,具体由区城管局牵头,从区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城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月至少覆盖检查一次。另一方面,开展技术监测考评,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运用激光雷达监测、颗粒物走航监测、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无人机监控抓拍等技术手段,对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抽查,对“高值”区域进行“点对点”掌握;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主体自查自纠。建立工地扬尘控制责任制和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项目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属地政府网格员担任各工地扬尘管控责任监督员,每日检查、报送落实情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区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本系统、主管领域扬尘防控推进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纪检督查问责。“654”专项行动中,凡区、街道两级政府投资项目因扬尘治理职责履行严重不到位或屡次被督查通报的,对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4社会访查曝光。通过“随手拍”投诉、12345热线、“两报一台”曝光专栏等形式,鼓励市民广泛参与督查,发现问题线索,“啄”出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项目,予以曝光、通报。

三、实施步骤

从2021年8月开始进入常态化管控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

由开发区及海门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六类现场”定位,摸清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现场的点位、数量、种类、现状、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并由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汇总建立基础台账,列出各类现场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召开街道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职责、明确任务,发动宣传。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事权,分别对本辖区、本行业工地发放《扬尘污染防治告知书》,督促企业自觉纠正扬尘污染防治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建设单位自行整改。

(三)强力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开展高频率、常态化巡查,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扬尘防控标准的工地,报请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停工整改,并严格依法予以上限处罚。权属暂不明确的地块,街道履行兜底责任,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扬尘第一时间有效管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建立快速反馈查处机制,确保案件立查立处。

(四)常态管控阶段(10月开始)

街道各职能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将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海门街道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好常态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遏制反弹回潮,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各条线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街道成立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考核评比制度,根据问题清单,实行交办制、反馈制、销号制、通报制,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到点,切实加大巡查频次,尤其是强化中午、深夜和节假日等薄弱时段的督查,确保成效。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抽查巡查-信息共享-处置复核—问题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整改跟踪,确保扬尘污染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