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5324/2020-00029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
海开委〔2020〕11号
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团结一心、连续作战,奋勇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涌现出了一批冲锋在前、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凝聚起干部群众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表彰沈光辉等10名同志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他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视疫情如命令,舍小家顾大家,临危不惧、履职尽责,是全区防控疫情各条战线党员干部的榜样和楷模。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在疫情防控一线继续当先锋、做表率。希望各部门、各村居和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沈光辉 农村工作和社会治理局局长
沈荣华 住房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
成京霖 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工业科副科长
王 丹 党群工作局工作人员
倪健兰 兄弟村党总支书记
施鲁军 青海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彭海霞 大兴村党总支副书记
陆 杰 滨江花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隔离点工作组副组长
张梦霞 利北村主任助理
江枫峰 丝绸路社区网格员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