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324/2020-00029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25 发布日期: 2020-02-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来源: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2-28 10:3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开委〔2020〕11号

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团结一心、连续作战,奋勇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涌现出了一批冲锋在前、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凝聚起干部群众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经党工委研究,决定表彰沈光辉等10名同志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他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视疫情如命令,舍小家顾大家,临危不惧、履职尽责,是全区防控疫情各条战线党员干部的榜样和楷模。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在疫情防控一线继续当先锋、做表率。希望各部门、各村居和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沈光辉  农村工作和社会治理局局长

沈荣华  住房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

成京霖  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工业科副科长

王  丹  党群工作局工作人员

倪健兰  兄弟村党总支书记

施鲁军  青海路社区党总支书记

彭海霞  大兴村党总支副书记

陆  杰  滨江花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隔离点工作组副组长

张梦霞  利北村主任助理

江枫峰  丝绸路社区网格员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