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我区国资国企带动作用,展现国资国企担当,全力打造国企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海门“聚焦高质量、打造增长极,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区宏伟目标阔步迈进”的部署要求,以“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行动深化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突破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年”为契机,探索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新路径,展现国资国企担当,全力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人民生活富裕、村级经济强劲、农村面貌改善。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国资国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党建联建、产业联动、资源联享、环境联治、活动联办”的五联工作机制,推动实施“组建战斗堡垒、延伸产业链条、开发产业合作项目、签约招商引资项目、环境整治提升、文化下乡、开展志愿服务、办好为民实事”等活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力助推海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坚持党建联建,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1.深化国企联村行动。按照全区《“百企联百村、百家部门联百村”乡村振兴“红色联盟”实施方案》(海办〔2020〕74号)聚焦党建引领,签订三方红色联盟,开启“机关党建+企业党建+农村党建”党建融合发展新篇章。利用党组织纽带整合资源,将党支部共联共建活动作为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壮大产业发展,着力构建国企联村党建工作新格局。
2.助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积极打造“国企联村”红色联盟示范点,从“党建+产业”“党建+生态”“党建+治理”等多方面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的思路有序推进、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好党建阵地作用,不断放大“基层堡垒”效应,夯实乡村组织建设基础。
(二)坚持产业联动,助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
3.以工促农赋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发挥国资国企在资本、市场、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优势,以目前各区属国有企业相关板块业务为支撑,结合乡村产业特色,探索国企支持农村,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直接对接企业等产业合作方式,制定协同发展规划。同时,要加强资源整合、要素集聚,推动形成互为支撑、合作共赢的完整产业链条,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放大农
民收入增长空间,实现产业兴村。
4.积极招引社会资本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混改合作,引入社会企业到乡村投资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释放国资国企资源优势,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乡村领域,主动对接帮助乡村招引科技含量足、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项目。
(三)坚持资源联享,激发资源要素活力
5.探索合作模式促进乡村经济增收。针对当前农村产业小而散、村级集体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各区属国有企业要结合村发展实际和现状,通过村集体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探索村集体以自愿入股合作等方式,建立“国有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联合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形成产业合作项目,促进集体经济壮大增收。
6.搭建合作平台促进城乡资源流动互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乡村互动沟通,合理匹配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的供给和需求,努力寻求合作支点,搭建城乡协调合作平台,在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多方面进行资源共享,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探索双方共赢发展新路径,在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突破乡村发展瓶颈、打造乡村振兴海门模式作出更大贡献。
(四)坚持环境联治,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7.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投入和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当中,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改善提升、城乡道路改善及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乡村风貌和村庄品质提升,以点带面提升乡村宜居“硬环境”。结合国有企业业务板块,推动农村保洁市场化运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坚持活动联办,赋能乡村精神文明创建
8.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采取道德讲堂、乡村音乐会、文艺表演、电影下乡、读书分享会等形式,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步伐,更好满足新时代农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强化农村思想文化“软环境”打造,引导百姓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提升农民思想道德水平。
9.全力开展乡村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助学、助困、医疗等方面开展乡村志愿服务,推动国企乡村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叫响国企乡村志愿服务品牌,打通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0.提升为民实事质效。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了解群众对民生实事的诉求。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重点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健康、交通出行、就业创业等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为民实事,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国资办党组要协助做好区属国有企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区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分管同志推动具体落实,选优配强干部队伍,组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根据本意见,围绕自身职能,认真调研,研究制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具体实施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行动方案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盖章,于5月底前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办。
(二)推进监督考核。区国资办要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终工作考核体系,按照“双月例会、季度督查、半年观摩、年度考评”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
(三)营造良好氛围。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的基础上,区国资办、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加强鲜活经验和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着力营造乡村振兴浓厚宣传氛围,推动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