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ms12345ggfwzx/2018-00008 | 文号: | 海政干〔2017〕7号 |
信息来源: | 海门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
生效日期: | 2017-0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袁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市政府关于袁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袁兵同志任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陆警岗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何耀华同志任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碧君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正科),免去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海忠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卫东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岑鑫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宇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杰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
袁礼春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沈雪松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钱卫东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副科),免去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助理职务;
刘春雷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征收管理处主任职务;
曹李新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伟同志任余东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成杰同志任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樊丽红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雪峰同志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岑炳华同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成东波同志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爱涛同志余东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姜金勇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施浴宇同志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严雪松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沙锦成同志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翟卫祖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黄幼石同志悦来镇万年办事处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严水平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陈忠同志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张陆平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施美芳同志海门港新区包场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周飞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