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来源: 海门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提升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发展,为做好2020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2月我市开始落实相关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社区(村)进行现场查看,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同时,提出相关建议,积极创建有地方特色的减灾示范社区。


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基本条件是:(一)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责任事故。(二)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和脆弱人群清单。(三)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社区应急预案。(四)有经常性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五)有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路线图。(六)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并储备一定物资。(七)有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八)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九)主要建(构)筑物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除满足上述九项基本条件外,基本要素的综合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