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13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21]60号)文件要求,请区各有关部门依据新修编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筹划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

开展应急演练是检验预案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锻炼队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政府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演练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系统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规律特点,科学谋划年度演练工作,坚持从实战出发,将数字化、信息化融入到各个环节中,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火灾、交通、水上搜救、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等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在做好本部门应急演练计划的同时,要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重点企业认真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督促演练计划实施。

三、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各有关部门要规范组织演练工作,根据演练的需要,合理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提高演练的质量和效益。要加强演练的评估,成立演练评估组,全程参与演练工作并及时做好演练总结评估工作。依据评估报告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各有关部门于3月11日前将区级层面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区安委办。应急预案演练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1月,演练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联系人:杨一鸣,82216280,邮箱:454177499@qq.com。

附件: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计划表

          南通市海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计划表

序号

组织单位

预案名称

演练名称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