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健全综合风险研判机制,组织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农业农村、气象、住建等部门,定期开展月度和季度常态会商,自然灾害预警发布后及时组织应急会商,重要天气过程进行实时会商和滚动研判,及时发布提示单,为灾害防范应对提供支撑。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与渠道,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覆盖率和实效性。探索气象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机制,提高强对流等中小尺度气象灾害应对主动性和精准性。
2.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建立直达基层社区的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健全完善基于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规范农村基层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推动建立区镇村组临灾避险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争取开展省级示范性演练。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与基层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隐患排查实施要求,常态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不低于每月2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治理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治理的制定实施防控措施。强化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实现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健全常态化风普工作制度。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由专项普查向常态化工作的转段。加快推进区级数据库建设,统筹建立管理和运维工作机制,推进数据共建共享共用。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完成国家级普查成果转化试点任务,进一步发挥普查成果在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精细化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自然灾害工程防御推进和优化、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落实、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布局、巨灾风险防范机制、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普查数据成果建设基层灾害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制修订区、镇、村(社区)级风险隐患分布图、避险转移路线图以及相关责任清单,推动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
4.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重点组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统筹推进全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安全)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家庭应急包,全面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系统谋划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对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现状和管护使用情况进行排摸、梳理和评估,确保情况明、底数清。持续推进“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统筹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应急科普宣传,提升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持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各区镇对灾害信息员数据库中的AB角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维护,确保在册在岗人员信息准确。根据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组织1次包括村(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在内的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1次所有镇村基层灾害信息员参加的报灾业务技能演练(可分批进行)。加强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的工作考核,指导各区镇健全基层灾害信息员激励机制。
6.强力推进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基层应急物资“提升工程”,对已建的镇村两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和保障水平进行再巩固、再提升,建立健全应急救灾物资资金、采购、调拨、使用、轮换、发放、报废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提升物资验收、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梳理防汛应急物资装备社会生产能力,合理确定物资品种,通过预留生产线、预储主要原材料等方式,形成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互结合的良好局面。
7.持续提升自然灾害救助水平。认真落实冬春救助,组织对辖区内受灾群众需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资金需求评估,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措施,确保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