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安监局:
当前,夏季高温汛期已经来临,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因素增多,各区镇要结合实际需要,统筹推进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区镇要在落实《关于集中开展粉尘涉爆、深井铸造、陆上石油开采、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通应急〔2021〕98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全面开展风险报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全员培训教育
各区镇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粉尘清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粉尘涉爆企业应完善和落实粉尘定期清理制度,根据除尘方式(干式除尘、湿式除尘),明确清扫范围(部位)、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金属粉尘企业采用湿式除尘的,还要组织开展对风机部位的粉尘清理。除尘设备启动前,应先开水泵、后启动风机。涉爆粉尘企业应以粉尘爆炸风险辨识为基础,以粉尘防爆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对象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粉尘涉爆的设备检维修人员;粉尘涉爆工艺的技术人员;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生产调度人及作业班组长;存在明火工艺及作业方式的作业人员;存在连续机械加工产生点火源的工艺及作业方式的作业人员;粉尘清扫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结合本企业涉爆粉尘的种类及工艺实际,确保从业人员知风险、懂措施。严禁企业安排未通过粉尘防爆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
各区镇要督促深井铸造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包括熔炼铸造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现场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带班管理、紧急中断浇铸或停止浇铸、钢丝绳管理、铸造系统维护保养、安全奖惩等内容在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化熔炼铸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易理解、可操作,便于员工执行。深井铸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具备条件的A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企业应全力提升对熔炼、铸造岗位员工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和易操作,以及员工具备熟练操作设备设施和正确及时处置的能力。
各区镇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制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设定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制定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实施许可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企业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没有参加专项安全培训的人员进行涉及有限空间的作业活动。
二、完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设备维护
各区镇要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将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纳入本企业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及定期检维修的重要工作内容,完善操作规程。按照粉尘防爆的安全要求,明确相关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检维修制度。围绕粉尘防爆安全要求,建立和落实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制度,明确相关联设备的常态化安全检维修项目、周期、内容和责任人,保存检维修记录。纳入检维修制度的设备设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除尘系统配有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和防爆装置;干式除尘器的清灰、锁气卸灰和输灰装置;湿式除尘器的水洗、水幕供水装置;以及除尘系统设置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各区镇要督促深井铸造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应定期对各类监测报警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可靠使用;应定期对各类控制和监测系统的参数进行检测(测试),确保符合企业生产需求。对于委托第三方实施检测、维护和保养能力的,督促企业加强对第三方的管理,定期做好设备运行情况的跟踪和维护。
各区镇要结合夏季高温的特点,突出酱腌菜、造纸等典型行业,进一步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在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前,要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并经相关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和有害因素检测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关的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有限空间“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连续监测并强化现场监护。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确保现场具备救援条件,救援人员做好防护才能开展救援,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三、突出重点领域,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各区镇要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区镇联动、媒体联动、部门联动,集中开展专题活动,加强专题宣传教育、警示教育、体验教育、科普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大力营造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关心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区镇要针对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题风险研判,全面摸清本辖区重大安全风险,研究部署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各区镇要迅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在全覆盖上下功夫,风险隐患排查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在精准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在快速处置上下功夫,对排查出的风险及时防范,对存在的隐患坚决整改。各区镇要对属地粉尘涉爆、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县(市、区)在普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市级部门进行督查抽查。各区镇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凡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设备使用,告知企业危险作业刑事责任风险,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故意关闭火花监测和熄灭、锁气泄灰阀等安全设备设施的水电以及报警监测信号,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要依法实施行政案件司法移送。年底前各区镇要完成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深井铸造企业、涉及酱腌菜、造纸、污水处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00%执法检查。
同时,各区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应急响应迅速、应对得当、处置得力。
各区镇要制定好执法计划并按时推进,请于11月30日前将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