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祖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祖兴同志任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二科科长;
聘任胡小莳同志为市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陈颖玺同志为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龚 菊同志任市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张丽冬同志为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聘任徐 咏同志为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二科副科长;
免去张祖兴同志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一科科长职务;
免去倪伟石同志市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龚 菊同志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海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