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为认真做好海门区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村的确定
根据《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2〕26号)精神,确定了各区镇第一批项目数量,同时拟定了第二批项目数量。请各区镇(街道)严格按照所分配项目数负责立项,不得多报,并将立项结果报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实施合规性负责。
二、奖补项目实施范围和要求
2023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主要为有村级自筹资金开展的村内道路、农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容村貌改造、
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卫生设施等。项目的实施标准和竣工验收要求均由实施该项目的区镇制定。
三、项目资金的预算、项目验收及资金下拨方式
根据确定的奖补项目,由区镇(街道)聘请代理公司和区镇(街道)、村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勘察,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设计方案,确定项目工程预算价,经项目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区镇(街道)农工局初审,街道管委会、区镇政府审批后确定。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投入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补助标准按上年度末项目村农业在册人口数每人5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项目决算额的80%。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工作由各区镇(街道)负责,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对项目进行验收和审计,并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备案。
奖补资金的拨付实行区镇(街道)财政报账制。区财政局根据各区镇(街道)项目建设进度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待项目结束区镇(街道)提供完整的项目检测、验收、审计报告后,由区财政局将剩余的奖补资金根据相关要求拨付到各区镇(街道),由区镇(街道)财政局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严禁挤占挪用村级配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如发生质量问题和资金占用等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追缴奖补资金归还区财政。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