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来源: 常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5 14: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龚勇,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10060397023;发证日期:2023-01-01;有效期至:2027-12-31;执法区域: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颁发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