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常乐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复垦整理为手段,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组织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复垦工程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顺利推进张謇故里小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的增减挂钩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分别以1200亩和300亩的任务下达到各村,增减挂钩任务详见任务表,占补平衡任务另行下达。
三、工作要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工作,主要对农村居民点用地(203图斑)实施复垦,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019年度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申报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申请县级初验并确保通过县级初验。
四、实施步骤
1.3月5日前提供各村203图斑图纸,责任人:王华;
2.3月底前完成占补平衡入库图斑现场勘察工作,摇号确认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代理单位,责任人:王华;
3.3月底前完成项目评估机构招标工作,责任人:沈卫东、王华;
4.3月底前党委会讨论通过项目立项申请,责任人:沈卫东;
5.4月5日前完成203图斑排摸工作并上报可入库图斑号,同时进行拍照存档,责任人:各村书记;
6.4月底前完成占补平衡入库工作,责任人:王华、各村书记;完成拆迁评估工作,责任人:各村书记、评估机构负责人;完成工程量预算,责任人:代理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
7.5月底前完成增减挂钩入库工作,责任人:王华、各村书记;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责任人:沈卫东、秦帅、代理单位负责人;
8.6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责任人:沈卫东、王华、秦帅;
9.7-8月份实施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各村书记;
10.9月份镇组织预验收,需要整改的项目进行整改和管护,责任人:王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各村书记;
11.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县级验收准备工作,责任人:王华、各村书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
12.县级验收至南通市级验收,进行项目质量和土壤肥力的后期管护,责任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各村书记。
五、考核奖惩
1.实行专项考核。对未按时完成任务90%以上的村,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村集体和村干部个人年终镇级评先评优资格和项目奖励;对按时完成任务90%以上的村,考核实行按比例计分;对未按期完成任务并造成常乐镇在2019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中扣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增减挂钩项目:2019年度实施的新增耕地面积,按每亩2500元进行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超过部分按每亩3000元进行奖励。
3.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9年度实施的新增耕地面积,10亩以下的按每亩1000元进行奖励;超过10亩的,超过部分按每亩2000元进行奖励。
4.在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基础上,2019年度的项目拆迁补偿费包干使用,赔青费每亩1000元,面积由国土资源所确认。
5.各村必须提高项目入库面积验收通过率。入库面积验收通过率和单个项目入库面积验收通过率在90%(含)以下的取消上述奖励;通过率在90%以上的,按比例进行奖励。
6.效能办要对工程实施进度进行督查、通报;监察室要对各村的拆迁补偿包干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六、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常乐镇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华兼任。
组 长:顾 闯 常乐镇党委书记
戴建忠 常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沈卫东 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华、施东兴、曹尹昕、倪同心、秦帅、高淼滨、宋钧、杨燕、顾曲、徐广高、朱卫时、李佳恒、陆婷婷、沈杰、宣冰清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
各村为实施挂钩复垦项目的主体,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每一个项目必须落实专人负责,5月底前制订好项目负责人分工表上报国土所。工作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工作在图斑一线。
2.合力加快实施。各村要将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加大推进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紧扣入库申报、现场清障、进场施工、初验整改、验收通过等时限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防止引发矛盾和纠纷。要分户开展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妥善调处各种矛盾,安置好相关人员的生产生活,杜绝安全事故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严格督查考核。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制和例会制,各村每周四晚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所)上报情况,镇每旬召开一次例会。各村认真组织自查,对已实施到位的地块逐一现场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顺利通过有关的验收。镇工作组将对各村占补平衡和挂钩复垦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4.对未尽事项视实际情况由镇党委会讨论确定。
附:增减挂钩任务表
中共海门市常乐镇委员会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
增减挂钩任务表
行政村 | 增减挂钩任务数 (亩) |
培育村 |
62.32 |
颐生村 |
52.52 |
玉竹村 |
38.54 |
常中村 |
50.81 |
培才村 |
71.03 |
匡北村 |
54.55 |
常来村 |
49.5 |
常胜村 |
44.43 |
八烈村 |
74.8 |
振复村 |
50.6 |
文明村 |
70.73 |
如意村 |
65.58 |
官公河村 |
57.66 |
麒新村 |
46.43 |
广南村 |
52.89 |
麒北村 |
41.58 |
庵宝村 |
61.35 |
双乐村 |
54.87 |
双河村 |
54.11 |
锦程村 |
45.88 |
长德村 |
46.55 |
长春村 |
53.27 |
合计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