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常政发〔2014〕36号
镇政府关于印发
《2014年常乐镇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部门:
《2014年常乐镇民政工作要点》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4年常乐镇民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第一年,全镇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改革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提质创优,狠抓落实,紧扣幸福、和谐、创新三大主题,完善救助、养老、优抚三大体系,扎实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推动全镇民政工作高平台上的快发展。
一、稳步推进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低保对象收入核定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海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继续做好特殊残疾人的生活救助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新农保,做好特困群众医疗“一站式”救助和大病二次救助工作。
三是认真执行《海门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积极开展因病支出型救助,由单一的“收入型贫困救助”向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辐射,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覆盖面。使因病支出型贫困群体救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着力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工作,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更大力度推进养老平台建设。加强对敬老院、托老院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适应社会对养老的需求。积极探索政府建设、社会运作的模式,全面推广助餐、助购、助医、助浴等日间照料养老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更大力度规范养老机构运作。按“三有三能六达标”的标准,提档升级使其达到星级标准。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
三是更大力度完善老龄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呼叫服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壮大服务组织,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 依托老年协会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配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深化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两个率先”工作进程,深化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服务管理模式成果。大力加强公共社区平台建设,使每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达到400平方米以上 ,都建立60平方米以上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依法自治率分别达到97%和99%;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和谐社区活动。
二是推进“政社互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做好对村(居)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激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活力,为承接公共服务,推进“三社联动”夯实基层根基。
三是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专业化。落实《关于加强海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深化志愿者服务工作,推进社工、志愿者服务联动。城乡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总人口的18%和12%以上。
四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扶持“四类”社会组织发展。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重点支持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每个社区新建实体性社会组织1个,备案社会组织1个。
四、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不断提升优抚对象幸福指数。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和烈士褒扬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数据信息。继续开展为优抚对象办实事活动,加大优抚政策宣传力度,按要求落实相关补助资金。定期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关心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加大双拥政策宣传,开展双拥活动。
二是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水平。加强对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的维护和完善 。
五、注重慈善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不断开发慈善项目,实施重大疾病救助工程、儿童大病救助工程、夕阳复明工程、圆梦助学工程、助老关爱工程、慈善扶贫工程、暖冬行动工程、慈善超市工程、全民健康工程、应急救助工程等十大济困工程,强化慈善救助效果。
二是加强孤儿管理和保障工作。做好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落实工作 。
六、切实加大殡葬改革的推进力度
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公益性骨灰堂达标建设,加强对村级骨灰存放室的管理,贯彻生态殡葬奖补政策和惠民措施,推行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村积极开展村级骨灰存放室改造和提升工程,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加大宣传力度,打击乱埋乱葬行为,倡导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尚。要完善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倡文明祭扫,生态祭扫确保群众祭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