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妇女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我镇妇女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南通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海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常乐镇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镇全面落实《常乐镇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妇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妇女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显著提升。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共有女性领导干部3名,占比达到27.3%。各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中女性共有23名,各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共有38名,分别占比达57.5%和64.4%;各村(居)两委配备女委员的比例均达到了100%。此外,妇女就业比例也有明显提升。
(二)妇女维权意识明显强化,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的广泛宣传,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镇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参保率逐年提升。
(三)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明显改善。每两年为全镇妇女提供一次妇科常规检查,妇女参检率不断提高。积极宣传婚检,全镇婚检参加人数大大提高。大力推进孕产妇产前检查,参检率得到显著提升。
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镇的妇女事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妇女的受教育质量、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妇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医疗水平相对薄弱,对老年妇女生活状况的关注度亟待加强。
二、“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提升妇女素质,发挥妇女作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推进妇女与常乐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总目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进步。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教育资源,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保障妇女享有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妇女的经济地位明显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议政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妇女的生活质量大幅改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管理,妇女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三、“十二五”时期妇女事业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非农就业率,增加妇女收入。
2、提升妇女技能,提高女性中高级技术领域中的就业比例,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3、加大对妇女的职业保护,保障女职工的劳动安全,降低女性职业病发病率。
4、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平等地获得经济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公平就业的相关条款,将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
2、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女职工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一是禁止企业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鼓励和督促企业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纳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之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和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二是加大维权力度,提高女职工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摧残女职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拓宽妇女就业领域,优化妇女就业层次。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加大农村妇女的转移培训力度,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对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
4、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等制度。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5、关注贫困妇女,加快妇女脱贫的进程。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通过定向帮扶、技能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帮助贫困妇女就业创业。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残疾妇女灵活就业。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1、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2、镇政府配有女干部的部门要占半数以上,其中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女干部要有所增加;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配备女领导干部。
3、镇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4、各村(居)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和女性担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5、大力发展女性党员,每年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
主要措施
1、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保障。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采取措施保证人大代表中、村(居)委会中及候选人中女性占有适当比例,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营造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环境,鼓励女干部积极参与决策管理。充分发挥党校等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抓好女干部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3、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规划。加大竞争性选拔女干部力度,将更多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在选拔聘用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坚持“物色选拔积极分子优先、培养教育优先、落实发展计划优先”,努力提高女党员的发展比例,实现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
4、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等民主选举制度,努力增加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所占比例。落实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把村(居)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不得低于女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镇党校每年开设一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
2、适龄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
3、义务教育适龄女童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达到99.6%以上,消除女性辍学现象。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5、农村女劳动力普遍接受1-2项实用技术培训。
6、完善针对残疾妇女身心特点的职业教育和专业。
主要措施
1、强化性别平等意识,完善妇女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以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入学率,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加快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推进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提高妇女继续教育参与率。
2、加强妇女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坚持职业培训与实用技术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在政府补贴的专项培训中,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平等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
3、重点关注贫困妇女,保障贫困妇女接受教育的权利。为贫困家庭女生接受教育提供补助,为贫困妇女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4、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为残疾女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校接受残疾女童入学。
5、加强妇女科技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妇女的科学素养。针对广大妇女,通过科普宣传日、各类主题科普宣传等多种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村妇女、中老年妇女倡导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普及各类科普知识。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2、孕产妇死亡率稳定控制在10/10万以内。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4、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5、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8%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将妇女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增加可参加晨(晚)练的健身点。
主要措施
1、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完善预防保健制度,提高预防保健能力,为妇女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保健、科学养生等知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2、加强生育医疗保健。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优生检测工作。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综合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等,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出生残疾的发生。宣传口腔卫生健康知识,对有生育计划的妇女开展孕前牙周疾病免费检查,降低妊娠性牙龈炎和妊娠性牙龈瘤的发病率,预防由此引发的出生缺陷。
3、加大对妇科常见病的查治力度。加强对妇科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供优质的妇科常见病防治服务,做好妇科常见病的早诊早治工作。继续保障妇女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妇科常见病检查,扩大乳腺癌、宫颈癌的普查普治范围。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对贫困妇女、重症患者的治疗费用给予捐助。
4、关注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心理咨询网络,对妇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妇女的心理压力,增强妇女的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
5、加大对艾滋病、性病及吸毒的预防力度。完善艾滋病、性病、吸毒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娱乐场所监管。把预防和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提供规范化的性病和艾滋病诊疗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6、做好流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关心流动妇女的健康状况,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本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的医疗救助方案,保障流动人口中贫困孕产妇得到及时救助。
7、推动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城乡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妇女体育健身表演和竞赛活动,提高妇女的身体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提高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
2、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
3、保障妇女的各项财产权益。
4、为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救济提供必要保障。
主要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妇女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百分之百受理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和投诉。建立镇、村(居)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
4、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妇女维权站、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各类妇女法律救助和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覆盖率、参保率大幅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高。
2、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率,妇女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企业妇女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率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
4、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全部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享有率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主要措施
1、提高妇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保率。大力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妇女公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
2、加大对弱势、贫困妇女的帮助力度。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弱势妇女的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弱势妇女及其家庭情况档案,建立长效的帮扶机制。关注残疾妇女的生活状况,为残疾妇女提供各项方便快捷的服务。
3、为老年妇女提供各项生活保障。重视老年妇女,特别是空巢老年妇女的生活状况。探索发展公益性养老机构,倡导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加大对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
四、“十二五”时期妇女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一)女性健康保障工程。继续推广免费妇科检查,提高参检率,保障妇女身体健康。在“妇女儿童之家”中设立妇女心理咨询室,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实施“特困家庭妇女生殖健康保障行动”,为特困家庭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查治。提供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二)单亲特困母亲帮扶工程。建立“单亲特困母亲”信息库,针对单亲贫困母亲需求提供政策、资金、信息、岗位及健康保健、子女教育等多种服务。开展结对帮扶,每年组织专题培训和救助行动,指导和促进单亲贫困母亲共享发展成果、共创美好生活。
(三)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工程。全面推进 “妇女儿童之家”的建设,在 “十二五”末之前至少建成两个省级示范 “妇女儿童之家”。
五、“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全面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镇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全力推进规划实施各项工作。
2、强化规划落实。要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作为政府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政府党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工作专题汇报。《妇女规划》实施情况要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问责制,坚持将实施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政策保障机制,调研实施规划中的突出问题和妇女发展新情况、新需求,对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解决。
4、加大保障力度。各部门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要将实施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监测评估
1、建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2、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性别统计指标,将分性别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定期报送和评审制度,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镇直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纲要》的试行效果。
3、监测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规划实施年度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