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乐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6 14: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17)7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常乐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强化早期预警、先期处置。在学校、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推广使用“灭弧式电气防火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控电气火灾。

2.推动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社区、村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5日前)。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及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发布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对参与整治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对照检查要点,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成立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镇人大主席张俭林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范云岩副主任、公安派出所所长孙卫星任副组长的常乐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成员由各条线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委会办公室内。镇政府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2017至2019年度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镇消防管理办公室:制定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督促镇各条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镇安监局: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常乐分局:根据市市场监督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常乐供电所:参与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镇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工业企业(含服务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镇社会事业局:负责对各学校、培训机构、医院的综合治理工作。

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民政办):负责对各类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的综合治理工作。

镇红木协会:负责对各类红木加工、销售企业的工综合治理工作。

镇农村工作局:负责对秸秆收购点、各类农业种、养园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张謇旅游景区管理处:负责各旅游景点景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常乐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条线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突出隐患问题。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镇党委、政府要自上而下组织开展社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村(居)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引导全民参与。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聘请具有相关技术资质的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紧盯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镇安委会将适时对电气火灾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有关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条线、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17年9月5日前报送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2017年9月2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3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3月13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常乐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镇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俭林(人大主席)

副组长:范云岩(麒麟办事处副主任)

孙卫星(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继红(安监局副局长)

宋  丽(消委会副主任) 

倪同心(建设局副局长) 

郭振岳(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孙建豪(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  亮(人武部副部长)

陆洪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  霞(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顾红兵(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亓加伟(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许明敏(张謇文化旅游景点管理处副主任)

奚美玉(供电所所长)

霍忠平(市场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