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

为能更好推进我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根据海门市消委会【2017】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常乐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海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江苏发展大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全力整治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治理;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至2017年12月31日,继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现有的“三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二)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全面开展社会化宣传;大力推进消防宣传;强化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强化社会消防培训;

三、工作措施

1.各村(居):根据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各村(居)“三合一”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场、小商店等场所自查自纠,由村(居)综治专干组织实施,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

2.工业企业:由各企业负责自查自纠,工业线分管领导牵头协调。

3.红木板块:由各红木加工、销售户负责(分散在村居范围内的加工户除外),红木产业分管领导牵头协调。

4.农业企业:设施农业,重点是秸秆收购点,农业线分管领导牵头协调。

5.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及儿童教育培训机构:由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负责,分管教育领导牵头协调。

6.各类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由分管民政的领导牵头协调。

7.张謇纪念馆:由分管旅游的领导牵头协调。

8.超市、饭店、旅馆、网吧:由分管服务业的领导牵头协调。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由派出所牵头协调。

10.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由安监局牵头协调。

11.医疗机构、娱乐场所等:由分管文卫的领导牵头协调。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通过自查自纠,发布夏防通告等形式,动员全镇参与夏防工作,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顾闯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张俭林任副组长,镇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领导为组员,并在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各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领导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指导,强化整体推动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村(居)及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特别优秀的,给予行政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镇政府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工作方案、承诺书、责任状请于5月22日前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村(居)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1.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郁燕华,电话:18252852857)负责搜集各村(居)、各条线上报的工作方案、当月消防工作情况及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2.常乐派出所(联系人:蔡俊,电话:15250637298)负责对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搜集的各项资料和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情况、经验亮点、存在的不足等,进行归类、分析、上报给市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