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红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汤红英同志任安监办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科员、统计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萍同志长春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中共海门市常乐镇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