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乐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健康意识,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创建卫生乡镇和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特调整常乐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从璐璐 副镇长、社会事业局局长
副组长:沈 霞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徐 宏 卫生院院长
组 员 施东兴 财政局副局长
陆洪宇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民政办主任
庄红菊 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 (负责卫生工作)
李 花 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 (负责计生工作)
陈晓华 卫生院副院长
茅建美 卫生院副院长
黄晓文 卫生院副院长
吴彦辉 卫生院副院长
下设常乐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地点设在常乐镇卫生院内,由陈晓华兼办公室主任。
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