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乐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及监管网络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调整常乐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及监管网络组成人员,领导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 顾 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倪天颖(张謇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处主任)
成 员: 沈 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施东兴(财政局局长)
陆洪宇(民政办负责人)
亓加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卫星(派出所所长)
霍忠平(市场监督局常乐分局局长)
张海峰(兽医站站长)
庄红菊(联系医院)
周春燕(联系学校)
徐 宏(常乐镇卫生院院长)
刘卫兵(常乐初中校长)
沈颂华(长春初中校长)
施伟峰(常乐小学校长)
施洪若(麒麟小学校长)
马 军(平山小学校长)
杨蕴玉(常乐幼儿园园长)
尹翠华(麒麟幼儿园园长)
江林枫(长兴幼儿园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沈霞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庄红菊、李花、樊佳雯,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内,联系电话:( 82730780、13813779002)。
特此通知。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