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法治至上、法治行政、法治治理体系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2.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今年常乐司法所参与乡镇合同法治审核
181份,审核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5件。
3.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协调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其中拆迁类起6,拆违1起,结案2起。有一起吴永香拆迁纠纷存在败诉风险,我镇正在积极协调中。
(二)普法依法治理
1、坚持以“八五”普法为统领,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时间节点,开展新春普法、民法典宣传月、长江保护法宣传等,针对农民工、青少年学生等不同群体,举办“法律早市”、“法治进校园”、“法治文艺下乡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共计12次。
2、开展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制定文明村整治方案及任务清单,完善法治宣传栏,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共6场,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打造文明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充分发挥文明村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共计300余人次,法律明白人入户化解矛盾纠纷23起,提升文明村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3.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注重挖掘选树典型,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今年“杨大姐”品牌持续发扬光大,官公河村法律明白人张琰荣获“倪柏苍式法律明白人”光荣称号,麒新村法律明白人陆凯杰参与正余镇举办的法律明白人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
(三)公共法律服务
1、根据贯标要求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积极推进“融和法庭”建设,截至目前镇村诉调对接矛盾纠纷61起,调解成功11起。
2、积极开展“千名顾问答千问”活动,巩固和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法律服务清单,内容涵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化解、服务指引等方面,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得到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矛盾纠纷化解
充分依托镇、村两级杨大姐工作站(室)调解网络,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截至目前接待群众来访1368批次,2742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322起,包括重大矛盾纠纷18起,形成调解卷宗152份,形成口头协议书1170份。
(五)特殊人群管理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做好监督教育的同时做好教育帮扶。今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人,解除社区矫正17人,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6次,训诫2人,排查走访矫正对象234人次,目前在册17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安置帮教对象148人,共衔接列管安置帮教对象33人;后续照管对象8人,无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情况。重点做好顾彐兵安置帮教和稳控工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常乐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事项落实。二是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依法治镇工作落到实处,小组成员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我镇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坚持优质服务,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等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开设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群众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配足配强网格力量,建立“网格长”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资源和职责下沉到网格,实现“一员多能”。
3.坚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执行。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会议程序,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全面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法律顾问使用和管理,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4.优化政府内外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制约。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时刻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件,按时回复投诉人,积极回应门户网站上收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与我镇有关的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对舆情进行认真研判,依法处理和回应,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5.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二是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三是精心规划,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网格,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调解专业力量,做大做强“杨大姐工作站”品牌。
6.全面深化普法工作,构建平安建设新机制。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突出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召开专题学法讲座,积极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健全普法工作宣传机制,广泛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三是把法治薄弱村整治工作与“八五”普法工作相结合,规定村支书、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把一村一警纳入各村管理当中,保证基层法治机构健全,提升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均衡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不足。主要原因在于部门之间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有强弱,同时各项工作推进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工作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三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现有的一些村居法治文化阵地相对陈旧,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其普法宣传的作用未能有效体现。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明年,我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好依法治镇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作用,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在社会治理水平上求实效。健全完善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真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对村居法治阵地进行提档升级,提升法治宣传氛围。依托张謇研学中心,创新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在和谐稳定上显成效。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管理,认真学习和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意识,在司法为民上见真章。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