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6466/2019-00116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常乐镇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19-02-15 | 发布日期: | 2019-02-1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常乐镇2019年关于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 ||||
为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更加系统、精准、严格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减少VOCs排放总量,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海门市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7〕82号)及海发经发〔2017〕90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重点行业低VOCs清洁原料替代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见附件1(仅摘取了有机物替代品)。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印刷包装行业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溶剂型油墨。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溶剂型胶黏剂。常乐镇2019年共有2家工业企业任务:南通创信展示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鹏业展示道具有限公司。
二、时间节点
一季度要求企业制定工作方案,二、三季度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完成一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四季度二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常乐镇成立了VOCs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工业线、环保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二)深化工作方案,对涉及到2家整改的企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方案,主导对接企业,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纪委大督查办全程跟踪督查,对推进工作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为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