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466/2019-0011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常乐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2-15 | 发布日期: | 2019-02-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常乐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常乐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不断完善提高。
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常乐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镇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总 则
1.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救援水平和部门联动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目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和本辖区实际,整合现有应急救援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整合现有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范体系。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符合镇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遇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可以调动本镇范围内一切人、财、物力用于应急救援,必要时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各村(居)、企业、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依照各自职权,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事故实施救援。
1.3.2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1.3.3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不同类型事故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和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区域或多领域的,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主动协调相关关各方,确保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1.3.4平战结合,整合资源
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1.3.5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1.3.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方针,实施科学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常乐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属于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统一规划本镇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组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小组;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常乐镇较大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总指挥:党政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党政分管领导
成 员: 党政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1.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的指挥机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定,接受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成员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领导组成。主要职责: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及时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并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负责对事态的监测和上报。
根据事故的类型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各类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分别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事故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筑施工事故由建管站负责牵头;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牵头;其它事故分别由其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指定部门负责牵头。由牵头部门主管领导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长。
2.1.3设立镇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组织体系结构描述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及程度,组建若干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兵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展开有效救援工作。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协作,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2.1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对潜在重大危险的评估、应急资源的配备、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现场救援行动方案、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建议,服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遣,调阅事故有关资料,参与事故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2.2.2警戒组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财产安全和事故现场秩序的稳定,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和分发。
2.2.3救援组 当启动各单项应急救援预案时,由其各自牵头部门负责。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2.2.4保障组 由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民政、财政、医院等有关部门。主要职责: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和派遣运输工具,确保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协调组织医疗资源,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落实救护车和医务人员,紧急施救,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并做好防疫工作。
2.2.5通信组 主要职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小组构成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3.2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主要由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应急救援队伍构成。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的监测、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全镇事故征兆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出预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后,要及时向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3.2预警
3.2.1报警。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采取救援行动,同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路线)、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伤亡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因素、伤亡人数,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原因、性质初步判断、需要事故抢险处理的相关事宜,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联络人、联络电话。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先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先期采取救援行动的同时根据事故等级按规定逐级上报。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电话:82603016 82603656
3.2.2接警。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接警,接警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判断报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马上将接警内容报告镇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关领导及安监局长。
3.2.3出警。接警人员初步拟定救援的专业队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同时将以上情况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需要出警时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救援程序。
3.3预警发布
建立事故预警发布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事故预警。
(一)重大危险源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二)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
(三)其他区域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影响本区域的;
(四)下一级事故发生后,事故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本级要做好预警准备;
(五)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预警级别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发布范围为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的机构与人员,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信息共享和处理
4.1.1应急救援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从事专业、职称、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家庭住址、在应急救援中心职务、联系电话,由所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
4.1.2事故信息。包括引起事故的物质信息、事故的地点和场所等,由事故单位提供,现场指挥部掌握,事故的起因、预警指标、危害分析结果,由现场指挥部提供,上报给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由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上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1.3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的数量、姓名等。由事故单位提供,现场指挥部掌握并发布。如果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由现场指挥部上报给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主管外事工作的部门,按正规渠道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并上报给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2指挥与协调
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发布救援命令后,由现场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救援工作。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与上级机构、毗邻辖区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的协调工作,协调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以网络信息作为补充。
4.3信息发布
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伤亡及救援信息,有利于澄清事故传言,减少谣言的流传。因此,凡发生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事故,应将伤亡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规范格式向媒体发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市安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公众及媒体公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4.4应急结束
事故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消除,死伤人员已全部找到并送到救治点得到妥善救治,事故主要信息已经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即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发布应急救援指令的该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应急机构必须及时补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器材,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政府组织安监、公安、企业服务中心、民政、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善后处理组,具体分工:灾后重建、物资和劳务征用由政府负责;社会治安由派出所负责;人员安置和赔偿工作由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负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疫情控制由卫生部门负责。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严肃认真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事故发生地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善后处理程序:人员安置—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
5.2社会救助
根据事故损失情况,由民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号召社会、个人为遇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期,同时要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与监督,任何克扣和挪用捐赠资金和物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3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要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和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为遇难者亲属、事故单位办理赔偿。
5.4总结备案
及时总结事故抢救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事故抢救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报和抢救过程,抢救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抢救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抢救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5.5事故调查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
6. 保证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指挥部电话82603016 82603656。
(2)上级主管部门中心电话82188091。
(3)报火警电话:119;报急救中心电话:120 ;公安民警:110。
(4)另外配备足够数量的通讯系统和设备
(5)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通讯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2应急队伍保障
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抢救组、保卫组、疏散组、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等各应急小组,并配备一定的人员。
6.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镇派出所配备消防车1辆
(2)应急时需要提供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装备
(3)救治器具、药品的配备:夹板、止血带、急救药品;
(4)抢险工具:铁锹、消防斧、千斤顶、应急灯、对讲机等
6.4经费保障
设应急预案经费账户,确保资金到位。
6.5其他保障
(1)确保灭火器、消防器材有效可用。
(2)确保应急抢救时,车辆等相关设施的提供。
附:常乐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流程图
附件: 常乐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