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466/2021-00273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常乐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常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关于调整常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镇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考发〔2021〕2号)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常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本区(镇)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陈 镒(镇长)
副主任: 张 荣(副镇长)
委 员: 顾红兵(社会事业负责人)
施东兴(财政局局长)
陆洪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亓加伟(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宗丽丽(派出所所长)
晁 晖(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局长)
赵国华( 兽医站副站长)
陆科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
徐 宏(常乐镇卫生院院长)
沈颂华(常乐初中校长)
施伟峰(常乐小学校长)
施洪若(麒麟小学校长)
陈 凤(平山小学校长)
许 烨(常乐幼儿园园长)
翟丽秋(麒麟幼儿园园长)
江林枫(长兴幼儿园园长)
朱 婕(食品安全办事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顾红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朱婕同志为食品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内,联系电话: 15706280646 。
附件:常乐镇各村(居)协管员信息员名录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