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7-08-31 13: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城管系统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维护全系统的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稳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走帮服”活动和“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做好矛盾纠纷的早期发现、过程监管、化解落实工作,着力排查化解城市管理领域突出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切实做好系统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对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社会活动、债务借贷、投资理财、工资待遇等方面,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和人员,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强化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不发生、不参与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和事件。

(二)切实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围绕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违章建设治理、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重点工作方面及城管领域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问题,建立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处置机制,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违章建筑拆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突出环境卫生问题集中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密防范和控制因管理失当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安全稳定隐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勤,严肃队容风纪,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与城管执法相适应的应急处置机制,排查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沟通不当造成的矛盾问题,执法时合理安排部署执法力量,避免发生执法冲突,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到 9月15日)。 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排查,把排查出来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交于法制科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底)。各单位对能及时化解和处理的问题及时化解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稳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重大复杂的社会矛盾,各部门组织一事一议,化解处理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阶段(10月份)。各部门要对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实行跟踪管理,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督导检查,落实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牵头,具体组织,全力抓好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二)坚持深入基层,落实排查机制。认真执行社会矛盾排查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部署要求,深入细致、不留盲区。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常态监管,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面上排查与内部排查相结合,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各类社会矛盾情况。

(三)转变工作作风,突出服务理念。结合全市开展的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倡导“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实现执法队伍由“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硬性执法”向“柔性管理”、“执法者”向“服务者”的三大转变。认真及时办理投诉、信访案件,不推诿、不延误,从源头上化解处理,确保一案一结,不留积案。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问责机制。对因决策不当、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了矛盾激化发生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通报、约谈等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深入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