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局环境保护行动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7-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唐国强

    副组长:黄  健 

    成  员:顾勤华   包  峰   袁春华   黄云端

            沈  慧   陆  鑫   周  磊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5544,具体负责城管系统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和其他日常协调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生活垃圾污染等的防控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对建设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其他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实行“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的工作标准,重点加大对在市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管控力度,防治污染大气。

    (二)重污染天气应对

    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适时启动应急预防,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停止露天烧烤等应急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对照标准,扎实开展治理行动,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及时管控。

    (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突发污染事故的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落实长效。积极开展系统内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普及环保知识,逐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