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顺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推动城管部门改革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1.强化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3年,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海门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工作培训会。我局组织召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局系统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将公开目录中的内容通过政务网、公示栏、电视及便民资料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于众,并广泛汲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3.搭建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渠道。一是切实抓好我局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充分授权各科室、大队可通过城管网后台登录系统直接完成信息上网公开,提高了信息发布效率。2013年,我局加大对城管网“新闻中心”、“执法动态”、“公告公示”、“党团建设”板块的信息保障力度,在“政务公开”中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实现与业务系统的联动,自动提取相关业务信息并对外进行发布,已实现了通过公众信息网发布信息和通过网站提供公众服务的建设目标。二是积极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信息。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城管网查询到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我局对“中国海门”门户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及时报送,保证数量,全年每月报送信息量保证在21条,信息得分排名在各部门中处于前列,所有公开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都可以通过局政府信息网实现“一站式”查询。三是通过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全新闻发布制度,由我局办公室及时将市民普遍关注的信息发布于众。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服务质量。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全文电子化率约为98%。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6%,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行政决策类信息占5%,工作动态类信息占76%,其他信息占12%。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市政府网站、海门城管网
2.局行政服务窗口
3.局档案室
4. 局宣传栏
(三)保密审查情况
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
(四)依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申请。
(五)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改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013年,我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上的欠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符合公众的需求。
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如发布了“共创美丽海门,你我携手同行”系列活动信息,共收到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征文158篇、答题单1000多份,评出征文和知识竞赛一等奖4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69名,既起到一次很好的城市管理知识普及作用,又借百姓的智慧和视角,对城管作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推动社会对城管的舆论不断向好的方面发展;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我局将结合市政府规定,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惠民、程序规范、操作方便”。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海门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