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206X/2016-0001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09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有效性: | |
名称: | 海门市城市管理局防汛工作预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工作要求,做好我局防汛工作,确保灾情发生时,有条不紊地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抢险的工作,结合我局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员变动,特调整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区抗洪救灾工作,使防汛责任落到实处,及时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市城市管理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国强
副组长:陈 萍 张新生 成世锋 黄 健 钱晓华
苏建红
成 员:顾勤华 王敏丹 王 慧 支 剑 沈蕴华
陈俊杰 秦惠华 包 峰 袁春华 黄云端
沈 慧 陆 鑫 周 磊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顾勤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一)成立第一大队防汛应急分队。负责人:袁春华,队员:第一大队40人。
(二)成立第二大队防汛应急分队。负责人:黄云端,队员:第二大队10人。
(三)成立第三大队防汛应急分队。负责人:沈慧,队员:第三大队40人。
(四)成立第四大队防汛应急分队。负责人:陆鑫,队员:第四大队10人。
(五)成立防汛应急环卫分队。负责人:周磊,队员:环卫处100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为及时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工作,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各科室、各大队及环卫处要从组织上、措施上、物资上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汛前检查,细化防汛措施,落实防汛责任。
(一)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安全检查,负责有关防汛抗洪物资、器材的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应急抢险的组织、协调,安排调度,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上报防汛抢险的情况。
(二)局行政服务科负责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梳理,制定户外广告维护检测告知单及相关维护记录表格,告知户外广告维护保养的相关规定、规范。接台风通知后,及时通知各大型户外广告公司,加强对广告牌的检测预警工作。
(三)各大队防汛应急分队负责辖区内主要路段、街道等雨季和台风期间的巡查、监控和报告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安全状况进行排查。
(四)环卫处防汛应急分队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并督促全市各环卫站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汛期城市卫生清洁,防止环境污染;负责贮备相应的抢险物资。
四、防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全体人员进行防汛排涝工作教育,树立水患意识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思想。
(二)根据实际情况,对容易发生洪灾的地段,一旦发生暴雨天气,及时排查,及时掌握险情;防汛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科室、各大队、市环卫处应无条件地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命令,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汛情发生时,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及时赶赴第一线,组织应急分队和市民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调遣,做到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战斗有力,确保城市抗洪抢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可调用城管系统的抢险队伍、交通运输工具、物资器材、救援设备等,必须保证数量、质量,按指定时间、地点到位,投入抢险。
(四)坚持值班、请示和报告制度。一是坚持汛期轮流值班制度,各科室、各大队及环卫处必须坚持汛期值班。二是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及时了解雨情、汛情、水情和灾情,一旦发现灾情、险情要及时上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三是确保信息畅通,遇汛期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五)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团结互助、密切合作,统一调度、联运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