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谈判文件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

政府采购谈判文件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二○二三年 月 日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E-MAIL:<a href="http://mailto:jshmjjk@126.com邮政编码:2261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就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含)以上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提供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一份(提供资格证书及上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案例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③项目组成员数不得少于1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及上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本月入职的提供用工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详见附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4月4日8点30分—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拒收。

地点:海门区财政局西南角会议室(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3楼西南角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经建科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联系人:蔡振宇

联系方式:0513-81262159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费用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收取谈判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谈判文件的解释

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由采购人解释。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构成

1.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谈判文件的修改

3.1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

3.3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谈判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纸,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谈判响应人承担),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按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五)谈判与评审

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3.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反馈。

5.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应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

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1.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8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 采购人应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会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成交通知书

2.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谈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促进公交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交出行的需求,体现公益性原则,根据《南通市海门区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企业成本规制办法》(海政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需要对公交企业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规制成本补贴进行专项审计及年度补贴清算,同时分析公交企业盈亏情况,逐步提升公交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营运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

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根据飞鹤公交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的政策法规以及“成本规制”的相关规定,实施审计程序,核实企业规制收入、规制成本、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以及规制补贴结算等情况,做好规制成本下的盈亏分析。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且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三)成果要求:

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进行审计,披露企业年度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成本费用支出是否与“成本规制”规定相符,是否合理。对企业年度盈亏进行分析,出具2021、2022年度企业“成本规制”专项审计报告。

2.成交供应商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向采购人报告并申请回避。

3.成交供应商接到审计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

4.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有较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对审核项目进行重审,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重审结果确有较大出入的,重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待满足服务期限要求及相关要求内容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或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

(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五)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 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可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8.谈判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三、价格响应文件

1.报价总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本人)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本次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2023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授权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月日

注: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

附件4

诚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谈判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拒绝参与招标人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的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月日

附件6

报价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谈判总报价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

大写:
小写:______元(人民币)

日期:

填写说明: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现场最终报价为:

大写:

小写:

签字:

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采购活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采购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审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3年月日

附件8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9

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海门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进行专项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飞鹤公交2021、2022年度成本规制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专项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其他有关信息。

3、为乙方派出的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4、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审计收费

(一)本次专项审计服务的收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甲方应于收到专项审计报告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审计费用(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 份。

(三)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专项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专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甲方认为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有较大问题时,有权对审核项目进行重审,乙方应予以配合,重审结果确有较大出入的,重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约定事项的变更

1.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专项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接到审计资料后,乙方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

七、终止条款

(一)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专项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二)种解决方式: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