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瞄准“三年财政冲百亿”目标,持续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聚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社会民生事业保障尽力量力。坚持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民生支出建立在更有效、更可持续的基础上。截至10月,全区民生支出88.5亿元,同比增长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1.6%,其中民生项目接轨主城区标准增加支出5.1亿元。完善民生领域支出政策。把财力向农村基层、弱势群体倾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支持精心高效实施5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保障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基本需求,截至10月底社保基金支出68.7亿元,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8%。健全各类生活救助保障制度,财政拨付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03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实现应保尽保。优先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幼儿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770元分别提高到870元、84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1070元提高到1200元。支持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截至10月底,区累计投入疫情防控经费2.14亿元,支持2个新冠疫苗集中接种点、3个流动预防接种点顺利建成运行,改造完成了人民医院与中医院日检测量分别不低于1万份的核酸检测基地与PCR实验室,确保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积极支持居民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给予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截至10月底共支出职业培训补贴1226万元,惠及1.43万人次。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安排财政资金6100万元,为促进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加强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设立5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支持深化“平安海门”建设,截至10月底,拨付相关财政资金577.6万元。
2.支持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政策支持更加聚焦重点。围绕 8条产业链,支持开展强链补链延链专项行动,提升产业能级。整合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完善出台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21年修订版)》(海办〔2021〕15号),配合出台了《海门区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库的实施意见(试行)》(海政办发〔2021〕39号)、《海门区关于促进科创项目招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海政办发〔2021〕40号)、《关于加快创新驱动 推进“创新海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办〔2021〕47号),对科技型企业,在南通的扶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力度。修改完善了《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上市工作要点》《海门区2021年度金融工作考核办法》《海门区2021年度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意见》,有力促进全区工贸金融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更加重点定向。组织企业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今年以来获取上级补助资金3605万元,有力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本级财政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共安排企业各类扶持资金11亿元,推动企业重点加大自身科技创新、技改投入,有效扩大市场规模。深化“产金聚合”。推广资金池业务,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深入开展“苏科贷”“小微贷”等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今年以来,入库企业58家,发放贷款3.45亿元,受惠企业58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促进我区实体经济发展。产业基金更加突出项目。截至10月底,基金已实缴出资4.04亿元,累计投资3个子基金项目,2个直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2.97亿元。3个子基金项目分别为南通长涛约印基金投资2500万元、上海临港二期基金投资4000万元、南通玲珑湾基金投资4000万元。2个直投项目分别为凯睿星通项目投资5000万元,舜驱动力项目投资1.42亿元。
3.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重大项目创造“海门速度”。截至10月,拨付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5.48 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快速推进。拨付耕地占补平衡、挂钩复垦资金8.3亿元,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强项目评审,提高资金绩效,出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核意见书112份,送审金额21.59亿元,核减0.65亿元,核减率为3.01%。
4.组合加码助推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2021年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6.1亿元,同比增长16.8%。完善现代农业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优化农业结构,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200万元,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涉农补贴发放管理,截至10月,通过一折通发放补贴项目43项,金额达4.82亿元,惠及农户36万户。积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今年安排村级经费保障总额达96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万元。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38个项目总投资约1445.57万元。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创建。
5.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起草了《海门区区级财政预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推动各预算部门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和新增项目(政策)评估决策机制,有效衔接了部门内部项目储备和财政预算项目库。创新探索预算绩效双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绩效指标标准架构,全面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分配制度改革。截至10月,构架了64家预算主管部门的双标准框架,全流程梳理了234家预算单位3876个预算项目的支出结构和绩效目标模板。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4个项目,包含12件民生项目、3个发展类政策项目、3个重大政府投资前期评估、6个主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达18.97亿元,评价等级在总分考核上创新执行增量绩效排行榜模式,推动部门绩效短板即知即改。强化落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调整、财政政策优化、管理机制更新等重点财税改革攻坚事项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
6.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省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改革,调整优化现有数据和业务模式,持续做好新系统全面上线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厘清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督促292个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国有资产报告,涉及资产69.64亿元。加强对罚没财物规范管理,规范了罚没资产处置流程,盘活了国有资产,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开展财政综合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月”活动。对各区镇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间的基层财政运行情况、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监管情况、财经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等9个方面重点检查,通报共性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有力提升了基层财政运行效能。
7.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截至目前,中央、省下达至我区的直达资金总量5.29亿元,支出金额4.33亿元,分配进度为100%,支出进度为81.9%,有力保障了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8.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构建“一体推进学党史”新格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建立局“专家学者讲理论、领导干部讲党课、红色人物讲事迹、青年骨干讲体会”的党史学习新格局,实现在不同层面推动个人自学和组织学习的全覆盖。落实“三项机制”。通过轮岗、交流、提拔、培训等方式盘活干部队伍资源,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新提拔、重用中层干部9名,轮岗交流中层干部4名,职级晋升2名,举办了两期财政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有效激励引导财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三公”经费持续削减。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高效运行,1-10月份政府采购节约资金0.7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