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帅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各科室、中心、所:
经研究,决定:
范帅军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科长,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科长职务;
蒋凡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人才科科长(聘),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科长(聘)职务;
陈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科长;
杨丽娟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副科长(聘),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副科长(聘,主持工作)职务;
张淑芝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聘,主持工作)。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