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天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24 15: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委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顾天运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聘)职务;

  黄宇华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信用建设科)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聘)职务;

  姜峰峰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

  郭振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综合科(人防事业科)科长;

  张振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职务;

  钱航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天笑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经济科(政策研究室)副科长(副主任)(聘)职务;

  杨丽娟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朱茜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施君杰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科副科长(聘)职务;

  郁洲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副科长(副主任);

  张静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职务;

  陈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季相华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信用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卞美军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小鹏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美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宋苏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副科长(聘)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