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顾天运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聘)职务;
黄宇华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信用建设科)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聘)职务;
姜峰峰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
郭振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综合科(人防事业科)科长;
张振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职务;
钱航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天笑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经济科(政策研究室)副科长(副主任)(聘)职务;
杨丽娟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朱茜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施君杰同志聘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科副科长(聘)职务;
郁洲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副科长(副主任);
张静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职务;
陈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季相华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信用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卞美军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小鹏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美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宋苏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军民融合科副科长(聘)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