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蒋凡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科长(聘),免去其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科长(聘)职务;
王立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科长,免去其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帅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科科长,免去其能源科副科长职务;
季相华同志任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信息化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黄虓楠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鹏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副科长,免去其服务业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高瑜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科长(聘)职务。
中共海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