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陈凯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科长(聘);
张振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聘),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经济科(政策研究室)副科长(副主任)(聘)职务;
陆文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聘);
张静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创新科副科长;
陈平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副科长;
免去张卫平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监督检查科(监管协调科)科长(聘)职务。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