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1-05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委继续深化政府公开内容:一是不断完善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公开载体形式。二是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一名兼职信息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委办公会上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促检查。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分管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网站对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服务。

  我委利用网站、张贴宣传资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选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安全员培训。今年,我委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制度文件,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保障。

  我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我委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发贴41篇,获得172人关注。作为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使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是载体建设的一大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微信、报刊、电视等作为辅助手段,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我委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内容均由分管领导审核。

  2014年,在海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24条信息,其中包括动态信息197条,重大项目建设情况10条,文件等14条,其他信息3条;在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发改经信委子站上发布信息共计1498条,其中22条文件类信息,192条工作动态,其他多数为经济建设相关新闻、信息资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度我委由网站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邮寄依申请公开信件3件,均由我委法制法规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联合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了答复意见。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和改进,个别地方公开定位不到位,公开机制不健全。为此,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并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