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5746/2025-00217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5〕101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公布海门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关于公布海门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区镇、相关部门:
为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的要求,现将《海门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海门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5年10月31日)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