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局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5-23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调整市局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

 

各派出所、中队、查报站,各直属大队、指挥中心,机关各部门:

    根据局党委人事调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报经上级批准,现将市局党委委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  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沈为人同志:协助局长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绩效考核、队伍管理、作风建设、警营文化建设、执法监督;分管政治处、督察大队、执法监督大队;联系城中所、城南所。

俞  勇同志:主持市委610办公室工作;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出入境管理;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四甲所、货隆所。

江新忠同志:负责治安管理、派出所基础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济文化保卫;分管治安大队、经文保大队、巡特警大队;联系城东所、开发区所和各查报站。

施  村同志:负责经济案件侦查、后勤、财务、装备、基建等;分管经侦大队、警务保障室、保安公司;联系悦来所、万年所。

陆跃勤同志:负责交通管理、车辆管理、监管工作;分管交警大队、监管大队、武警中队;联系常乐所。

陈永刚同志: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分管纪委工作,协助政委分管督察大队;联系临江新区所、海永所。

梁建斌同志:主持政治处工作;联系正余所、余东所。

施卫星同志:主持交警大队工作;联系各交警中队。

孙劲松同志:负责消防;分管消防大队,协管治安、经文保、巡特警工作;联系三厂所。

倪  平同志:负责刑事犯罪打击、网络安全监察;分管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联系三星所、德胜所和各刑侦中队。

陆煌辉同志:负责指挥调度、应急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机要保密、公安调研、舆情导控等;分管指挥中心、边防大队;联系包场所、滨海新区所、滨海新区边防所、东灶港边防所。

 

 

 

                       中共海门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