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派出所,区局各警种部门:
鉴于区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全区公安执法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对区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宋 民 副区长、区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主任:江新忠 区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主任: 陈永刚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倪 平 区局党委委员、海防大队教导员
李 明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凯华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叶烽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杰 区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马世奇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星派出所所长
孙阿庆 区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邹肖军 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政治处、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督察大队、政保大队、内保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技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叠石桥出入境管理大队、监管大队、网安大队、食药环侦大队、巡特警大队、海防大队、区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遇有分工调整或人事变动,成员名单随之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法制大队设立办公室,由法制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