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区局各警种部门:
根据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员会(海委干〔2021〕219号)、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政干〔2021〕54号)文件通知:
杨坤同志任督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悦来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红梅同志任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叠石桥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杰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忠同志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樊健同志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国华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包场派出所所长职务;
瞿宏坤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华同志任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季涛洪同志任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施勇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彬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三星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海燕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四甲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宗辉同志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伟同志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佳同志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永派出所所长职务;
宗丽丽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常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小菊同志任叠石桥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临江新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晓辉同志任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华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海磊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徐浩同志任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朱津岑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军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城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沈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开发区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薛爱华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范勋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振枫同志任三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正余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畅同志任常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谦同志任悦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军同志任临江新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许志云同志任临江新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货隆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红锋同志任海永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货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伟钢同志任四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赵伟同志任货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严伟中同志任货隆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临江新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戴国庆同志任余东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辉同志任正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云飞同志任包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峰同志任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石洪兵同志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施毅同志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