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世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派出所,区局各警种部门:
根据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员会(海委干〔2022〕91号)、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政干〔2022〕17号)文件通知:
马世奇同志任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三星镇党委委员(挂职)、三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辉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正余镇党委委员(挂职)、正余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红锋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永镇党委委员(挂职)、海永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振枫同志任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城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三星镇党委委员(挂职)、三星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阿庆同志任三厂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三厂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海门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仇华同志任三厂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三星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瞿宏坤同志任正余镇党委委员(挂职)、正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徐晓斌同志任海永镇党委委员(挂职)、海永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三厂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三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