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调查队农村住户调查辅助
调查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农村住户辅助调查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充分调动辅助调查员工作积极性,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保证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助调查员的选聘
农村住户调查点应根据工作需要选聘1名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从所在村会计或10个调查户当中选聘,所聘辅助调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住户调查工作。
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热爱统计调查事业;
③、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工整、完整地填写调查表;
④、群众威信高,为群众所信任。
二、辅助调查员的培训
1、铜山调查队每年至少组织二次辅助调查员的业务知识和调查技能培训。
2、辅助调查员要按时参加调查队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三、辅助调查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实施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农村住户调查方案、农民工调查方案,接受所在地县级国家调查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密原则。履行农村住户有关调查职责,凡属私人、家庭的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不得报送到国家调查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
3、积极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针对不同特点的调查户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提高调查户的配合程度,调动记帐户的主动性、积极性,保证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4、熟悉调查工作方法制度。做好调查户现金收支帐和一次调查问卷的辅导工作,帮助调查户记好实物收入账,积极对待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5、定期入户访问和检查指导调查户的记账工作。每月入户不少于两次,入户时要现场检查记账质量,发现问题如错记、漏记、混记账目等情况,应当场询问并按规定要求调查户修改差错,及时了解住户成员及就业的变动情况,入户后要填写访户记录表,并有调查户签名确认。
6、辅助调查员应建立十户的基本情况台帐。内容包括:
①家庭成员及变动情况;
②家庭成员所从事职业及变动情况;
③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④土地经营情况;
⑤月度每户现金收支平衡帐;
⑥月度家禽、牲畜存、出栏情况;
⑦粮食平衡帐。
7、按时收、交调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记帐资料并送达县级国家调查队,注意账本收取时须有记账户签名,以确认记账资料的来源,并及时向调查户送达反馈表。
8、辅助调查员有私自修改帐页或编帐、换户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会同地方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扣减调查补贴、辞退等处理。
9、及时、热情答复省、市、县队的各种查询,高质量的完成县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辅助调查员的考核与奖惩
每年年底县级调查队根据辅助调查员工作量大小、报表数据质量、上报时间、工作态度、调查户配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比,对能按时完成调查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年内报表数据质量差、屡次迟报、未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调查户反映强烈的辅助调查员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力者给予辞退。
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
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