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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2020年工作要点

来源: 国家统计局海门调查队 发布时间:2020-05-11 字体:[ ]

2020年,海门调查队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以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深化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创新进取、奋发作为,推动统计调查工作踏上新征程、跃上新台阶。

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江苏调查总队党组和海门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调查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完善措施,分解落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严格问效问责。

(二)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总体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过程。

(三)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经常性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和激励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进一步丰富拓展党支部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坚强战斗堡垒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管数。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江苏调查总队要求,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不良风气。

(六)进一步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实践,结合实际提出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的具体措施或实践载体。坚持围绕统计调查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一批有创新突破的调研成果,推动转化和应用。

(七)进一步深化条块结合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切实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党建与统计调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本单位党建工作质量。

(八)强化全方位监督体系。突出政治监督,用好“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工作任务、监督对象、时间安排、组织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探索有效方式。  

二、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调查体系

(九)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调查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实施意见》,科学有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在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十)继续做好农产量调查,筑牢实割实测品牌;继续做好农作物面积遥感调查,积极创建遥感调查新品牌;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中间消耗,夯实农业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十一)加强畜禽基层基础和优质服务建设,扎实开展畜禽监测调查。

(十二)高质量完成住户样本轮换,巩固电子记账的成效,加大农民工监测调查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户调查源头数据质量、数据解读能力和分析研究水平。

(十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组织管理,加强调查员的培训、管理和陪访工作,强化对重点数据的审核和研判,加大宣传力度。

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十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健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注重协作配合,加大培训力度,坚决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本队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十五)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加强持证人员管理。依法持证开展统计调查、执法检查。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动态管理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

(十六)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全流程、全覆盖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的全方位监督,加强对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普法+”,通过多种方式、多样形式,拓展宣传广度力度,加强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尤其是内外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全面提升调查数据质量

(十八)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工作各环节、各要素制度建设,完善各专业调查工作管理、数据质量控制、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质量评估等制度规范;建立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编制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保障制度汇编。

(十九)维护国家调查权威,持续推动本单位各专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保障国家制度、标准组织实施的规范统一。

(二十)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推进本队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管理,做好全市优秀辅助调查员、调查员评比表彰工作。

五、不断提升调查服务水平

(二十一)做优统计服务。加强新常态下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和结构变化的监测分析,不断拓展经济形势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关切,开展专题调研。

(二十二)丰富统计产品。及时为党政决策提供一批高质量服务精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服务,做好统计年鉴编印工作。

(二十三)扩大统计宣传。精心举办2020年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彰显海门调查品牌知晓度。围绕法治宣传、重大主题活动,加大统计调查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二十四)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江苏调查总队重要工作部署、推进统计改革和创新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积极报送高质量的工作信息。加强与外县市调查队工作经验的交流与借鉴。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并积极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申报工作。

(二十六)立足统计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着力加强梯队建设,增强班子建设的前瞻性和系统性。根据工作实绩、表现和干部队伍结构,有计划地开展干部选拔。按照新的职级工资序列,做好全队职级工资待遇的测算、报批、发放工作。

(二十七)抓好人才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继续组织新招录公务员、新任职干部参加初任培训,进一步争取地方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名额,继续推动各类在线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十八)加强调查文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文化软实力,增强队伍发展内生动力。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员之家、职工之家等建设,通过机关群团工作带动全队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凝聚力、向心力。

七、规范管理提升政务工作水平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政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深入落实统计调查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网络监管,创造安全高效保密环境,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十)强化人事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江苏调查队系统有关人事工作规范手册》规范开展工作。继续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因私护照管理等常规工作。

(三十一)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规范,着力提高新会计核算制度实施的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财务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配合做好审计和财务检查等各项常规财务工作。

八、推进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建设

(三十二)强化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领导,制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安全、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等制度办法规定和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规范网络使用行为,不断增强预警监测、通报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