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国土资源局理论业务学习安排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海国土资发〔2011〕105号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理论业务学习安排
为加强我局学习型机关建设,推进理论业务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机关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现就局机关理论业务学习做如下安排:
一、学习时间
每星期五下午
二、学习方式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情况,每星期五下午为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根据安排的专题由个人自学。
三、组织形式
每周的集中学习,由有关分管领导组织召集并负责主讲,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学习材料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的通知和点名工作。
四、学习内容
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知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领导讲话,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每周学习安排的责任科室次序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地籍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执法监察科、土地储备中心,以此顺延。每周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具体承办科室做好本周的学习组织准备,周四晚前做好学习通知要求等组织工作。
五、学习考核
注重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前对上周学习内容进行学习笔记抽查或组织业务能力测试,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作为评选先进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学习 安排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