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土所(分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通知
来源: 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1-12-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海国土资发〔2011〕127号

 

 

 

 


关于开展国土所(分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

述职述廉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年终岁未将至,为全面实现各单位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土所长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面向的对象

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村定职干部、辖区骨干企业、被服务企业和建房户等。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述职述廉工作。

    三、组织方式

    本次述职述廉活动由各单位对照年终行风测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实施并制定计划。

    四、述职述廉内容

    主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护资源、促发展、提效率、保廉洁”四个方面开展述职述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便明年更好地开展工作。述职述廉结束后,各单位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述职述廉报告及相关图片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局纪检监察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土所  述职述廉  通知

抄  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海门市纪委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