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土所(分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通知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海国土资发〔2011〕127号
关于开展国土所(分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
述职述廉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年终岁未将至,为全面实现各单位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土所长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面向的对象
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村定职干部、辖区骨干企业、被服务企业和建房户等。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述职述廉工作。
三、组织方式
本次述职述廉活动由各单位对照年终行风测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实施并制定计划。
四、述职述廉内容
主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护资源、促发展、提效率、保廉洁”四个方面开展述职述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便明年更好地开展工作。述职述廉结束后,各单位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述职述廉报告及相关图片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局纪检监察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土所 述职述廉 通知
抄 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海门市纪委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
共印10份